政府决定整顿网店不标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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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01月02日报道     泰国商业部内贸厅发布警告,要求各网店卖家务必采取明码标价进行销售,否则将面临最高14万泰铢及7年刑期的重罚。

         针对网络销售平台渠道销售商品存在的不标价问题,泰国商业部内贸厅近日发布警示通告,要求从事网上销售商品的商家必须对销售商品实施明码标价。如果发现违规或是消费者投诉的,可能面临重罚,比如罚金可能高达14万泰铢,严重的还可能面临7年刑期。

        按照2019年第113版商品及价格标注规范要求必须公开标价销售商品。依照该规定的第3条及第11条规定,违反1999年颁布的商品及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将面临1万泰铢以下罚款处罚。

        官员强调称,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在网路上销售商品的电商卖家。零售商品、消费性商品、食品按规定必须予以明码标价。官方数据称,因不明码标价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投诉事件从2018年的178起,增加到了2019年的330起。

         对于商品或服务未标价的网店,内贸厅查处后将处以罚款1万泰铢。如果是超高价出售商品、囤积商品,或拒绝出售商品的,可处以14万铢以下罚款,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项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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