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华日报11月12日报道 内阁同意就财政部条例草案进行修改,此举主要是解决泰京银行脱离国企身份后合法性问题,确保该行能够继续为政府部门提供银行业务服务。根据国务委员会今年最新一份解释文件,泰京银行不再属于国企。
按照内阁批准财政部实施的财政部条例草案修改方案,将保留泰京银行受理政府部门间的银行转账、收款、付款和存款等服务业务。按照财政部原条例,政府部门银行资金转账收支业务必须由国资银行受理。因为在国务委员会最新一份认定文件中,泰京银行已经从国资银行转变为一家非国资银行。但因为金融机构复兴基金作为事业单位仍持有该行超过一半的股份,因此,为了不影响政府部门银行业务受影响,同时维持银行业务正常经营,内阁同意修改财政部条例,允许继续使用泰京银行服务。
泰京银行情况比较特殊。虽然其不具备完全的国企身份,但却仍有国企的影子,因为金融机构复兴基金作为非政府事业单位持有该行超过55.07%的股份。这也是内阁决定修改财政部章程允许泰京银行继续为政府部门提供银行服务业务。
依据政府政策委托,由财政部提交起草财政部规章条例修改草案,关于修改政府财政收支取存汇转款业务的执行条例(2019),允许泰京银行继续参与并支持政府项目,为政府机关提供银行账户收支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