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延长防疫物资免关税截止时间

0

泰国中华日报11月15日报道   泰国海关厅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免征新冠病毒防疫必需品进口关税的决定,海关厅将延长新冠病毒防疫必需品进口关税免征结束时间,内容如下:

1、对口罩及用于国内生产口罩的原料进口给予免税。按照1987年《海关法》第三版有关减免税规定,生效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有效期至2020年9月19日。

2、对用于治疗、检测和预防新冠病毒的进口商品给予免税。该免税措施生效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鉴于全球疫情仍在蔓延的事实,同时为了保障防疫资源充足,在11月10日的内阁会议上同意实施以下措施调整,内容如下:

1、根据1987年《海关法》第三版有关进口商品减免税规定,同意将2020年3月19日生效的“口罩及原料进口给予免税”措施截止时间延长到2021年2月3日。

2、修改“用于治疗、检测和预防新冠病毒的进口商品给予免税”措施的截止时间,从生效时间2020年4月10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而海关厅也将依据新决议执行。

***所有《泰国中华网》、《中华日报》新媒体原创稿件,需完整署名,否则追究到底。(联系转载,商务合作请加微信号:thaizh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