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管中心决议下月1日停止实施《紧急状态法》 中心将同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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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综合讯 9月23日,泰国代理总理巴逸上将主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第12/2565次大团组会议,会上审议了国家安全院的提议,决议自10月1日起停止实施《紧急状态法》。停止实施《紧急状态法》后,负责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也将随之解散。未来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将转由卫生部下属的疾病控制厅主要负责。

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发言人塔威信医师会后通报指出,目前全球的新冠疫情形势区域好转,国内企业、商家都已经恢复正常营业,而且卫生部国家传染病委员会已宣布自10月1日起宣布将新冠肺炎警示等级从“危险传染病”下调至“须监测传染病”。

鉴于以上形势,疫管中心会议批准取消实施《紧急状态法》,内阁依据《紧急状态法》发布的相关公告、命令也将在9月30日后取消,同时也意味着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也将结束使命。

他表示,卫生部建议取消实施《紧急状态法》一部分来源于当前每日新增病例、死亡病例持续下降。昨天(23日)的报告新增病例仅752例,死亡9人,病床占用率也在持续下降。对于未来疫情的评估,卫生部长阿努廷仍希望民众配合,尽量随时佩戴口罩,以继续降低感染及死亡率。

对于取消疫管中心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塔威信医师表示副总理阿努廷作为卫生部长,将依据《传染病法》(2015年)来指导疫情防控。此前也一直跟进该法来制定防疫行动方案。在取消紧急状态法后的相关疫苗计划,则由国家疫苗委员会及下属的疫苗小组、增强免疫小组来负责实施,其中也包括疫苗的采购、分配等事宜。

国家安全院秘书长、疫管行动中心负责人素颇上将表示,停止实施《紧急状态法》后,疫管中心将随之解散,其下设的9个中心也将同时解散。未来的疫情防控完全使用常规法律来指导。但未来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只要内阁认为有必要,仍可以宣布重新启用。但我们现在已经达成共识,新冠疫情的防控将主要有国家传染病委员会来指导,各府府尹、曼谷市长也可以根据当地司机情况宣布防疫的措施。

他表示,停止实施《紧急状态法》还有一个程序,那就是会在本月27日的内阁会议上提请内阁审议批准。法律具体适用到当天的几点还未定。

对于外界担忧当天恰逢宪法法庭宣判总理8年任期案的日子,会不会发生安全问题的提问。素颇上将表示,目前获悉部分团体计划在当天举行集会活动,但评估认为不会发生构成安全危害的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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