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修正延用了40多年的“国家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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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2月7日报道     泰国内阁同意修改使用了近40多年的《泰国国家食品法》,除了提高减肥食品广告宣传的查处力度外,还将提高虚假食品广告惩罚力度。比如监禁最长3-5年,罚金50万铢。

泰国内阁发言人纳塔蓬在本周内阁例行会议后的释出会议上透露了上述信息。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强化监管力度,内阁同意了启动“新国家食品安全法案”的修订工作,以便更好的满足当前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形势。

新修订的法案将提高罚金数额,同时对食品广告中的虚假广告采取更加严苛的惩罚力度。比如,将监禁时间增加到3-5年,罚金最高30万铢。而旧版监禁年限为3年,罚金3万铢。

另外,如果发现食品不安全的,掺杂了其他物质的最高面临5年监禁和最高50万铢罚金。尤其是那些宣称能够减肥,或是治疗疾病的保健食品等,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惩。

内阁希望通过修改该法案能够提高公众健康水平,同时加强国内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确保出品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而不是忽悠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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