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究泄露笔录警官的责任,体现了法律严肃性,而这种严肃性,同样应体现在对释永信遭举报整起事件的调查上。

沉寂多日的释永信遭实名举报事件,有了新的进展。据报道,郑州市公安局及其所辖公安业务系统担任领导职务的警官,因涉嫌泄露“释永信报案”询问(讯问)笔录被上级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目前相关责任人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7月底,“释正义”在网上连续举报释永信,言之凿凿地称其通奸、骗财,与多名女性生下了私生子女,引爆了舆情。当时他还贴出多份警方询问(讯问)笔录的复印件作为“证据”,也引发广泛关注。当然,这些笔录显示的是,释永信作为“被询问人”到公安局反映某女性“敲诈”他的案情。且警方办案的笔录,只是对当事人表述的记录,并不代表司法机关已查明的真实案情。

正像8月2日新京报社论说的:警方笔录属于《保守国家秘密法》所规定的“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不允许外泄。公权力倘若失范,比个别僧人的违法、违规更严重。所以,这次涉嫌泄露笔录的相关警官被追究责任,体现了法律严肃性。没有人可以僭越法律,没有人可以“举报”揭黑为由不遵守法律。

如今相关警官被停职了,公众由之而来的疑问就是:释永信被举报事件调查进展咋样了?涉嫌泄露笔录的警官被停职,将举报取证手段合法性问题置于了公众视野,也让释永信事件重回舆论视线,这不应成为这次“举报门”的句号;相反,正如一些网友所说的,警察被停职从侧面佐证了举报线索的真实性(仅仅是“线索”本身的真实性,而非证据可靠性)。

相关主管部门不能放过这些摆在眼前的线索,而应彻查笔录涉及的释永信卷入的男女关系及所谓“捐款送人”的事。某种程度上,这些也是释永信被指控的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故笔录指涉的案情究竟是怎样的,还须涉事警方等在缜密调查基础上,将其依法公开。

而对于整起释永信被举报事件,也该有相关司法、行政部门的全面调查。8月27日,国家宗教局宣传处曾表示,国家宗教局已把对释永信的举报材料转交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核实情况,之后,河南省宗教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抽调工作人员介入调查,有结果后将马上对外公布。”希望这种“公布”,不是冷处理,也不只是单薄的结果公开,还有调查进展的及时披露。

说到底,释永信遭举报事件中的细节、过程,都该导入法治视角下,以依法处理为落点。法治,施行“一断于法”:无论是颇有社会地位的少林寺方丈,还是不露真容的举报人或是泄露笔录的警察,衡量他们是非的最终准绳是也只能是法律。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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