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防疫 泰国民航局发布10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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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月26日讯 1月26日,泰国民航局局长朱拉透露,根据中国方面有关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通报,泰国民航局出台了10项规定,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监控。他表示,为了让民众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的危害性,提升传染病预防的级别,民航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泰国卫生部疾病控制厅的建议,作出以下公告:
1.目前已经获得证实,2019新型冠状病毒可以人传人,且尚没有有效的预防疫苗;
2.民众前往国外时,应避免前往人群密集或空气流通不畅地区,远离具有咳嗽、打喷嚏等高危人群,如果确实无法避免,需要随时佩戴口罩;
3.避免前往鲜活市场,避免近距离接触动物,特别是患有疾病的动物和动物尸体,避免适用没有完全熟透的食物;
4.适用香皂勤洗手,或用酒精消毒,非必要情况下不要用手接触眼睛、鼻子、口腔;
5.不予他人共用毛巾、水杯等个人物品,因为呼吸道疾病可以通过冰毒携带者适用过的器具传染;
6.保持身体处于温暖环境下,保持充足的睡眠;
7.回到泰国后14天内,如果出现发烧或咳嗽、咽喉痛、流鼻涕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带好口罩,立即就医,或寻求公共卫生专家帮互助,并告知医生自己近期的旅行史,因为很可能出现肺部感染并导致病情加剧,甚至可能出现死亡。
8.要求各航空公司和执飞航班,特别是执飞中国武汉及发现确诊疫情地区的航班,一旦发现上述症状的客人,须要求旅客在行程期间填写民航局建议的相关报告单,并在航班进出泰国境内时向机场方面提交报告。
9.要求所有直飞或经停中国武汉或有确认病例的航班,须在进入机场前对旅客进行筛选,甄别,做到疾病控制及甄别;
10.要求执飞人员向旅客及机组成员通报上述措施,并由机组人员向乘客作进一步通报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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