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宣布解散下议院!45-60天内举行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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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3月20日,宪政公报网站披露,国王陛下御准《解散国会下议院(民会)法令》(2023)。

法令公告,根据总理奏请,民会自2019年起履职至今,目前第4年会期已经休会,这也是本届民会的最后履职期限,故应依据宪法规定,解散民会以安排新一届国会下议院议员(民代)普选。此举旨在尽快将政治决策权交还予人民,以保证君主立宪制政体下的治理能持续进行。

依据泰王国宪法第103条、第175条规定,特颁布以下御令:

第1条 本法令名为《解散国会下议院御令》(2023年);
第2条 本法令自在宪政公报上披露之日起生效;
第3条 解散民会以安排新一届国会下议院议员(民代)普选;
第4条 依中央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日期安排下议院议员选举。选举日期应在自本法令生效后不低于45天,不超过60天之内;
第5条 本法令由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负责执行。

威沙努指出,具体的投票日期,如果解散民会公告在今天生效,中选会很有可能选择5月14日安排大选投票,因为从投票日往后推的话,不能再比该日期更晚,因为解散民会法令生效已有5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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