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表示将调整公租屋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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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11月17日报道】 鉴于政府公租屋申请通过率较低的情况,财政厅表示正在研究放开申请条件的可能以便更多的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该计划。

泰国财政厅厅长乍卡叻表示,正在研究放开政府公租屋申请条件的可能。这也是在公租屋推出后,出现了申请人多但通过率较低情况所做出的调整。调整申请要求和规定主要还是希望更多的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政府公租屋的公共福利待遇。

他说,在华富里差安县推出的一个住房数在400-500套的公租屋项目,尽管有1700提交了申请,但真正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到20%,其余80%的申请人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无法享受到该计划。有的申请人的名下有持有房产的记录,有的申请人所持有的房产已经过于破旧无法满足继续居住的要求等等。

申请公租屋的公民首选要是月收入不超过20000泰铢的低收入者,公租屋最长租期为30年。但公租屋项目推出至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

但不管这样,既然这是政府向国民提供改善住房条件的福利计划,初衷还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该计划所带来的好处,改善国民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至于国有土地租赁改革进展方面,他说新的租赁规则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新规将加大对特色和创新农业的扶持,并在土地租赁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比如允许租赁的最大面积为15莱,最长租期为6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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