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华日报4月24日报道 泰国当局正加快该国水资源法案的修订工作,除了确保水源的有效使用外,开征公共水资源有偿使用税则是此次修改法案的关键。
尽管有关开征水资源有偿使用税的讨论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就目前对工作进展了解的情况看,似乎没有预期的那么快。泰国拥有多条河流,但由于多公共水资源有偿使用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国内水资源利用常常出现超支或是过度浪费的情况。
为了更好的加强国家对水资源使用的监管和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巴育领导的泰国内阁启动了有关开征公共水资源有偿使用法案的修订工作。主管国家水资源事务的副总理察猜最新透露的信息显示,各方仍还未就各自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但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商业用水应该支付更高的税费。而基于正常生活和基本农耕经济的用水的可以适当免除。
据悉,目前讨论后得出的基本结果就是,将国家水资源依据使用用途分为3类,首先是基本生活消费用水以及基本常规农耕用水;其次是农、商、工、旅游和发电类用水;最后就是对河道和河流构成影响的大型用水项目。
另外,在如何更有效的加强国家公共水资源使用监管方面,有关各方提出了以下问题进行了讨论,比如如何加强行政职能部分和有偿使用水资源者之间的腐败问题,是否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违规处罚的办法,水资源有偿使用如何定价等。
比如定价方面,应该考虑4方面的因素,1、水土保持维护成本;2、水源投资成本;3、供水服务单位成本;4、政府行政费用。